子女獎學金申請辦法
第一條:本會為鼓勵會員子女向學起見,特舉辦子女獎學金。
第二條:獎學金申請為本會會員,受獎人為會員子女。
第三條:各會員之子女,具備左列條件者均可申請獎學金。
凡就讀國內:大學、高中(私立/高職或夜校中、職)、國中。
學業成績:全學年(上、下學期)分數:大學/高中80分、國中85分以上。
操 行:成績甲等以上或無不良評語及紀錄者。
體 育:75分以上(如身體有殘缺而持有證明者不在此限)。
第四條:獎學金每年發給一次,名額無限制,金額:國中每名800元,高中1200元,大學1600元正。
(會員欠繳會費/勞健保費者概不受理)
第五條:申請日期:每年8月1日起至9月15日止傳真成績單(上下學期)至工會:2337-7952逾期不受理(遠地函送者以郵戳為憑)。
第六條:申請本獎學金之會員應繳左證件:
獎學金申請書一份(由本會印發各會員備用)。
學年(上/下學期)成績單一份。
繳學生證影印本一份。
繳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。
第七條:獎學金提經本會理監事會議審查核定後,將於會員代表大會舉辦時發給。
第八條:本辦法經本會109年12月20日第8屆第16次理、監事會議討論修正通過後實施。
婚喪傷病住院慶賀慰問辦法
一、為增進會員對工會之向心力,加強會員間互助,特定本辦法。
二、適用對象:
(1)結婚:會員本人或子女。
(2)喪事:會員本人、配偶、父母。
(3)傷病住院:會員本人。
三、慶賀暨慰問標準(限直系血親及一等親):
(1)結婚:會員本人賀禮或子女賀禮新台幣1,600元。
(2)喪事:會員本人奠儀或父母及配偶奠儀新台幣1,500元。
(3)傷病住院:慰問金新台幣1,600元。
(4)生育禮金:凡本會會員禮金新台幣1,600元。
四、以上婚喪傷病住院慶賀慰問辦法,經本會102年12月29日第7屆第7次理、監事會議討論修正通過後實施。
五、對會員之福利,未列之慶賀暨慰問事項,歡迎會員向工會提出建議,視必要性酌情辦理之。
會員年度紀念品
免費參與工會舉辦之志工培訓課程
工會會員價參與工會舉辦之教育訓練課程
參與工會聯誼自強活動
工會會員代表之選舉